- 诗句
- 虽可忘忧矣
- 拼音
- suī kě wàng yōu yǐ
- 平仄
- 平仄仄平仄
- 韵脚
- 上声四纸
- 下一句
- 其如作病何
「虽可忘忧矣」出自:《答友人见寄酒》
虽可忘忧矣,其如作病何。淋漓满襟袖,更发楚狂歌。
「虽可忘忧矣」作者: 韩偓
「虽可忘忧矣」辞典释义
◎ 虽的意思
【戌集中 • 隹】虽·康熙筆画:17·部外筆画:9
〔古文〕【唐韻】息遺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宣隹切,音綏。【說文】似蜥蜴而大。从虫唯聲。
又【玉篇】詞兩設也。【廣韻】助語也。【集韻】不定也。况辭也。【爾雅·釋訓】每有,雖也。【註】詩曰:每有良朋,辭之雖也。【禮·少儀】雖請退可也。【疏】雖,假令也。當此时假令請退則可也。又【玉篇】推也。又與唯通。《禮記·表記》唯天子受命於天。註:唯當爲雖。又《荀子·性恶篇》今以仁義法正爲固無可知可有之理耶,然則唯禹不知仁義法正,不能仁義法正也。楊僦註:唯,讀爲雖。◎ 可的意思
【丑集上 • 口】可·康熙筆画:5·部外筆画:2
【唐韻】肯我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口我切,音坷。【說文】肯也。【廣韻】許可也。【韻會】可者,否之對。【書·堯典】囂訟可乎。【文中子·事君篇】達人哉山濤也,多可而少怪。
又僅可,未足之辭。【論語】子曰:可也。又【禮·內則】擇于諸母與可者。【註】諸母,衆妾也,可者,傅御之屬也。又所也。【禮·中庸】體物而不可遺。【註】體猶生也,可猶所也。不有所遺,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。又姓。【正字通】唐諫議大夫可中正,宋紹興進士可懋。又【字彙補】苦格切,音克。【魏書·吐谷渾傳】可汗,此非復人事。【唐書·突厥傳】可汗猶單于也,妻曰可敦。又叶孔五切,音苦。【韓愈·元和聖德詩】負鄙爲難,縱則不可。出師征之,其衆十旅。又叶口箇切,軻去聲。【魏文帝·寡婦賦】伏枕兮不寐,逮平明兮起坐。愁百端兮猥來,心鬱鬱兮無可。又【集韻】歌古作可。註詳欠部十畫。又讀作何。【石鼓文】其魚隹可。【風雅廣逸註】隹可讀作惟何,古省文也。◎ 忘忧的意思
⒈ 忘却忧愁。
引《论语·述而》:“其为人也,发愤忘食,乐以忘忧。”
晋 干宝 《搜神记》卷十一:“夫酒忘忧,故能消之也。”
唐 张说 《喜度岭》诗:“见花便独笑,见草即忘忧。”⒉ 萱草的别名。
引唐 陈子昂 《魏氏园林人赋一物得秋亭萱草》诗:“忘忧谁见赏,空此北堂中。”
宋 赵彦卫 《云麓漫钞》卷四:“《本草经》云:萱,一名忘忧。”
元 钱抱素 《琐窗寒·题玉山草堂》词:“书带生香,忘忧弄色,四窗虚悄。”
清 黄宗羲 《小园记》:“因买瓦盆百餘,以植草花:水僊、艾人……忘忧、含笑。”◎ 矣的意思
【午集中 • 矢】矣·康熙筆画:7·部外筆画:2
〔古文〕【唐韻】【集韻】于己切【韻會】羽已切【正韻】養里切,音。【說文】語已辭也。【徐曰】矣者,直疾。今試言矣,則出氣直而疾會意。【柳宗元曰】決辭也。
又叶于姬切,音依。【詩·小雅】徹我牆屋,田卒汙萊。曰予不戕,禮則然矣。萊音釐。【正字通】通作巳。音以。與已別。
总述:诗句虽可忘忧矣出自《答友人见寄酒》。作者是唐朝诗人韩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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