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诗句
- 鴒原荒宿草
- 拼音
- líng yuán huāng sù cǎo
- 平仄
- ?平平仄仄
- 韵脚
- 上声十九皓
- 上一句
- 天伦恨莫俱
- 下一句
- 凤沼接亨衢
「鴒原荒宿草」出自:《赠韦左丞丈(济。天宝七年以韦济为河南尹迁尚书左丞)》
					左辖频虚位,今年得旧儒。相门韦氏在,经术汉臣须。 
时议归前烈,天伦恨莫俱。鴒原荒宿草,凤沼接亨衢。
有客虽安命,衰容岂壮夫。家人忧几杖,甲子混泥途。
不谓矜馀力,还来谒大巫。岁寒仍顾遇,日暮且踟蹰。
老骥思千里,饥鹰待一呼。君能微感激,亦足慰榛芜。
时议归前烈,天伦恨莫俱。鴒原荒宿草,凤沼接亨衢。
有客虽安命,衰容岂壮夫。家人忧几杖,甲子混泥途。
不谓矜馀力,还来谒大巫。岁寒仍顾遇,日暮且踟蹰。
老骥思千里,饥鹰待一呼。君能微感激,亦足慰榛芜。
「鴒原荒宿草」作者: 杜甫
「鴒原荒宿草」辞典释义
- ◎ 鴒的意思
- 【亥集中 • 鳥】鴒·康熙筆画:16·部外筆画:5 - 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郞丁切,音靈。鶺鴒,鳥名。【爾雅·釋鳥】䳭鴒,雝渠。【註】一名雝渠也。【陸璣疏】大如鷃雀,頸下黑如連錢,杜陽人謂之連錢。一名錢母,一名雝渠。一作脊令。【詩·小雅】脊令在原,兄弟急難。【疏】令,亦作鴒。 
- ◎ 原的意思
- 【子集下 • 厂】原·康熙筆画:10·部外筆画:8 - 〔古文〕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愚袁切,音元。【說文】高平曰原,人所登。【爾雅·釋地】大野曰平,廣平曰原。【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】辨其山林澤墳衍原隰之名物。【禮·月令】孟夏,令野虞出行田原,爲天子勞農。 又【前漢·食貨志】農漁商賈四者,衣食之原。【董仲舒傳】道之大,原出於天。【司馬相如傳】爾陿游原。【註】孟康曰:原,本也。又【爾雅·釋言】原,再也。【疏】重再也。【易·比卦】原筮元永貞。【朱傳】必再筮,自審有元善長永正固之德。【禮·文王世子】命膳宰曰:末有原。【註】末,勿也。謂所食之餘,不可再進也。【前漢·禮樂志】以沛宮爲原廟。【註】師古曰:原,重也。言已立正廟,更重立也。又【韻會】推原也。【易·繫辭】原始要終。【前漢·薛宣傳】原心定罪。【註】師古曰:原,謂尋其本也。【管子·戒篇】春出,原農事之不本者,謂之遊。【註】原,察也。又宥罪曰原。【晉書·潘岳傳】會詔原之。又通作源。【前漢·食貨志】猶塞川原爲潢洿也。【註】師古曰:原,謂水泉之本也。又姓。【廣韻】孔子弟子有原憲。【前漢·趙廣漢傳】潁川大姓原褚。【註】原褚,二姓也。又州名。【韻會】漢高平縣,魏爲鎮州,又攺原州。又【韻補】叶虞雲切。【史記·敘傳】懷王客死,蘭咎屈原。好諛信讒,楚幷于秦。
- ◎ 荒的意思
- 【申集上 • 艸】荒·康熙筆画:12·部外筆画:6 - 〔古文〕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呼光切,音肓。【說文】蕪也。一曰草掩地也。【周語】田疇荒蕪。【韓詩外傳】四穀不升謂之荒。【爾雅·釋天】果不熟爲荒。 又廢也。【書·蔡仲之命】無荒棄朕命。【傳】無廢棄我命。又大也。【詩·周頌】天作高山,大王荒之。【書·益稷】惟荒度土功。【傳】大治度水土之功。又【書·禹貢】五百里荒服。【爾雅·釋地】觚竹、北戸、西王母、日下,謂之四荒。又空也。【吳語】荒成不盟。又蒙也。【禮·喪大記註】在旁曰帷,在上曰荒。又【集韻】同慌。【楚辭·哀郢】荒忽其焉極。又通肓。【史記·扁鵲列傳】搦髓腦揲荒。【註】荒,膏荒也。又地名。【水經注】荒谷東岸有冶父城。【梁元帝·覽賦】夕瞻荒谷之寺。又歲名。【爾雅·釋天】大歲在己曰大荒落。又姓,見【通志·氏族略】。
- ◎ 宿草的意思
- ⒈ 隔年的草。 - 引《礼记·檀弓上》:“朋友之墓,有宿草而不哭焉。” 
 孔颖达 疏:“宿草,陈根也,草经一年则根陈也,朋友相为哭一期,草根陈乃不哭也。”
 后多用为悼亡之辞。 晋 陶潜 《悲从弟仲德》诗:“流尘集虚坐,宿草旅前庭。”
 唐 戴叔伦 《赠康老人洽》诗:“多识故侯悲宿草,曾看流水没桑田。”
 宋 司马光 《送王待制知陕府》诗:“畴昔诚相契,间关分不渝。絶絃悲宿草,抚首念诸孤。”- ⒉ 借指坟墓。 - 引清 周亮工 《祭福建按察使程公仲玉文》:“赖公之灵,徼天解网,沉寃获雪。南奔两亲之丧,伏处草土,收召魂魄。始得走一介,以生芻一束,告公于宿草之前。然已去公之没四年于兹矣!” - ⒊ 借指人已死多时。 - 引清 宋荦 《吴汉槎归自塞外作歌以赠》:“归来两公已宿草,惟君怀抱犹豪雄。” 
 清 陆以湉 《冷庐杂识·初三月》:“今二君已皆宿草,回溯前尘,恍如春梦。”- ⒋ 存留过夜的草料。 - 引元 无名氏 《桃花女》楔子:“耕牛无宿草,仓鼠有餘粮。” 
总述:诗句鴒原荒宿草出自《赠韦左丞丈(济。天宝七年以韦济为河南尹迁尚书左丞)》。作者是唐朝诗人杜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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