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诗句
- 尔当玉石分
- 拼音
- ěr dāng yù shí fēn
- 平仄
- 仄平仄仄平
- 韵脚
- 上平十二文、去声十三问
- 上一句
- 我隐屠钓下
- 下一句
- 无由接高论
「尔当玉石分」出自:《赠瑕丘王少府》
皎皎鸾凤姿,飘飘神仙气。
梅生亦何事,来作南昌尉。
清风佐鸣琴,寂寞道为贵。
一见过所闻,操持难与群。
毫挥鲁邑讼,目送瀛洲云。
我隐屠钓下,尔当玉石分。
无由接高论,空此仰清芬。
梅生亦何事,来作南昌尉。
清风佐鸣琴,寂寞道为贵。
一见过所闻,操持难与群。
毫挥鲁邑讼,目送瀛洲云。
我隐屠钓下,尔当玉石分。
无由接高论,空此仰清芬。
「尔当玉石分」作者: 李白
「尔当玉石分」辞典释义
◎ 尔的意思
【巳集中 • 爻】尔·康熙筆画:14·部外筆画:10
【唐韻】兒氏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忍氏切,音邇。【說文】麗爾,猶靡麗也。本作。从冂从㸚,其孔㸚,尒聲。此與爽同意。
又【玉篇】爾,汝也。【書·大禹謨】肆予以爾衆士奉辭伐罪。又【禮·檀弓】爾毋從從爾。爾毋扈扈爾。【註】爾,語助。【廣韻】尒義與爾同。詞之必然也。又譍詞。【古詩】爲焦仲卿妻作:諾諾復爾爾。【世說】聊復爾耳。又同邇。【詩·大雅】戚戚兄弟,莫遠具爾。【箋】爾,謂進之也。【疏】邇是近義,謂揖而進之。【儀禮·少牢饋食禮】上佐食爾上敦黍于筵上右之。【註】爾,近也。或曰移也。右之,便尸食也。【周禮·地官·肆長】實相近者,相爾也。【註】爾,亦近也。又【前漢·藝文志】爾雅三卷二十篇。【註】張晏曰:爾,近也。雅,正也。又【集韻】乃禮切,音禰。【集韻】本作濔。滿也。又一曰爾爾,衆也。又【詩·小雅】彼爾維何,維常之華。【註】爾華,盛貌。【釋文】爾,乃禮反。又【爾雅·釋草】綦,月爾。【疏】綦,一名月爾,可食之菜也。◎ 当的意思
【午集上 • 田】当·康熙筆画:13·部外筆画:8
〔古文〕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都郞切,黨平聲。【說文】田相値也。从田,尚聲。
又【玉篇】任也。【論語】當仁不讓於師。【晉語】夫幸,非福非德不當雍。【註】當,猶任也。又【廣韻】敵也。【禮·王制】次國之上卿,位當大國之中,中當其下,下當其上大夫。【史記·廉頗藺相如傳】學兵法,言兵事,以天下莫能當。又直也。【禮·內則】妻不在,妾御莫敢當夕。又遇也。【左傳·昭七年】聖人有明德者,若不當世,其後必有達人。【禮·曲禮】當食不歎。又適可也。【易·履卦】夬履貞厲,位正當也。【左傳·哀元年】逢滑當公而進。【註】當公,不左不右。【禮·學記】當其可之謂時。【史記·禮書】好惡以節,喜怒以當。又主也。【左傳·襄二十七年】慶封當國。【註】當國,秉政。【儀禮·喪服】童子唯當室緦。【註】當室者爲父,後承家事者爲家主。又偶也。【前漢·司馬相如傳】及飮,卓氏弄琴文君,竊從戸窺,心說而好之,恐不得當也。【註】師古曰:當謂對偶也。又抵也。【史記·屈賈傳】以一儀而當漢中地,臣請往如楚。又【增韻】蔽也。【左傳·昭二十年】使祝鼃寘戈於車薪以當門。【李白·蜀道難】一夫當關,萬夫莫開。又斷罪曰當,言使罪法相當也。【史記·張釋之傳】廷尉奏當,一人犯蹕當罰。【註】當謂處其罪也。【路溫舒緩書】奏當之成。又【正韻】猶合也。理合如是也。【儀禮·特牲饋食禮】佐食當事,則戸外南面。【註】當事,將有事而未至。【史記·萬石君傳】內史慶醉歸,入外門不下車,萬石君讓曰:內史貴人入閭里,里中長老皆走匿,而內史坐車中,自如固當。【註】固當者,反言之,以見其不當如是,責讓之甚也。又過當。【史記·霍去病傳】斬首捕鹵過當。【註】言不啻相等。又勾當。【歐陽修·歸田錄】曹彬平江南,詣閣門求見。其榜子云:奉敕江南勾當公事回。又【職官分紀】奏舉京朝官,知縣資序二人,充本司勾當。又官名。【前漢·宣帝紀】詔單于毋謁,其左右當戸之羣皆列觀。【註】左右當戸,匈奴官名。又排當,宋宮中宴飮名。又州名。【韻會】本羌地,唐置當州,蓋取燒當羌以名之。【後漢·明帝紀】秋九月,燒當羌隴西。又縣名。【正字通】鳳州兩當縣。【後漢·郡國志】南郡有當陽。又【劉隆傳】遣隆屯田武當。【註】武當,今均州縣也。又馬當,武當,山名。又當康,獸名。【山海經】欽山有獸焉,其狀如豚而有牙,其名曰當康。【註】牙豚也。又當魱,魚名。【爾雅·釋魚】鯦當魱。【註】海魚也。又姓。又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丁浪切,黨去聲。事理合宜也。【禮·樂記】古者天地順而四時當。【韓詩外傳】君子行不貴苟難,惟當之爲貴。又底也。【韓非子·外儲說】堂谿公見韓昭侯曰:人主漏泄羣臣語,譬猶玉巵之無當。又【正字通】凡出物質錢,俗謂之當。【後漢·劉虞傳】虞所賚賞,典當胡夷,瓚復抄奪之。【註】當,音丁浪反。◎ 玉石的意思
⒈ 玉与石头。比喻好与坏、贤与愚。参见“玉石俱焚”。
引唐 杨炯 《和刘长史答十九兄》:“居然混玉石,直置保松筠。”
宋 王禹偁 《次韵和仲咸感怀贻道友》:“如今玉石休分别,免被无辜刖 卞和。”⒉ 未经雕琢之玉。
引《周礼·夏官·职方氏》:“其川 涇 汭,其浸 渭 洛,其利玉石。”
《汉书·西域传上·于阗》:“于闐国 ……多玉石。”
颜师古 注:“玉石,玉之璞也。”
清 朱彝尊 《赠许容》诗:“故人衰病远莫致,纵饶玉石何人攻。”⒊ 指玉。
引《汉书·杨王孙传》:“口含玉石,欲化不得。”
老舍 《骆驼祥子》十四:“祥子 在棚里坐着呢,人模狗样的,脸上的疤被灯光照得象块玉石。”⒋ 美石。
引晋 葛洪 《抱朴子·嘉遯》:“抑轻则鸿羽沉於弱水,抗重则玉石漂於飞波。”
唐 韩愈 《祭湘君夫人文》:“庙成之后,将求玉石,仍刻旧文。”
郭沫若 《脱离蒋介石以后》八:“﹝ 苏州 城里﹞一些玉石凿成的女子都是天上的可儿。”◎ 分的意思
【子集下 • 刀】分·康熙筆画:4·部外筆画:2
【唐韻】府文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方文切,音餴。【說文】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【易·繫辭】物以羣分。
又【增韻】裂也,判也。又【廣韻】賦也,施也。【增韻】與也。又【玉篇】隔也。又【前漢·律歷志】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又半也。【公羊傳·莊二年】師喪分焉。【荀子·仲尼篇】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又徧也。【左傳·哀元年】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又與紛通。【荀子·儒效篇】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【淮南子·繆稱訓】禍之生也分分。【註】猶紛紛。又【周禮·天官】以待國之匪頒。【註】匪讀爲分。又【唐韻】扶問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符問切,汾去聲。名分也。【禮·禮運】禮達而分定。又均也,分劑也。【禮·曲禮】分毋求多。又分位也。【漢諸葛亮出師表】此臣所以報先帝,而忠陛下之職分也。又【集韻】方問切,紛去聲。均也。【左傳·僖元年】救患分災。又【正韻】府吻切,音粉。【爾雅·釋器】律謂之分。【註】分音粉,律管可以分氣。又【韻補】叶膚容切,音丰。【曹植·七啓】太極之初,渾沌未分。萬物紛錯,與道俱隆。又叶膚眠切,音近徧。【班固·西都賦】九市開場,貨別隊分。人不得顧,車不得旋。災字原刻从。
总述:诗句尔当玉石分出自《赠瑕丘王少府》。作者是唐朝诗人李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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